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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操作指南详解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在阳春市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 2. 持有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 3. 在阳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根据当地政策规定); 4. 无犯罪记录。
二、积分指标
1. 基础分: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等; 2. 持证加分: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加10分; 3. 贡献分:包括就业、社会保险、住房、投资纳税、创新创业、表彰奖励等; 4. 负面分:包括违法违规、失信等。
三、积分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住房证明、投资纳税证明、表彰奖励证明等。
2. 网上申报:登录阳春市积分入户管理系统,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3. 审核公示:阳春市积分入户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审核结果。
4. 资格认定: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积分入户资格。
5. 入户办理:凭积分入户资格证明到阳春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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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审核
一、办理对象
积分达到60分的异地务工人员
二、办理条件
积分达到60分
三、所需材料
1、申请者本人提供如下资料:
填写《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申请表》;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登记凭证材料(劳动合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社保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2、申请随迁的提供随迁人员相关证明: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随迁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随迁的16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的学校证明;
3、省外、本省外市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需提供:
《广东省居住证》;
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相关证明;
参照《阳江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和分值表》提供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到投资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可个人申请或企业申请),并填写《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审核。经办人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核实相关资料,经审核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加具“同意申请”的意见,并由局办公室盖章;
3、由申请人送同级公安部门按政策办理。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无
承诺期限: 即到即办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事依据
1、《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阳人社发[2012]76号)
2、《关于印发<阳江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办理流程>的通知》(阳人社发[2012]112号)
八、办事地点
阳春市各公安局地点一览
地址:阳春市东湖广场会展中心南楼投资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662-776617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路线:1路公交车,火车站妇幼医院名树公园阳春五中青石桥中心广场朝南路汽车总站阳春二中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1号交警大队附楼阳春市公安局服务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662-7778192 0662-77771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公交车路线:2路公交车 汽车总站—朝南路—市政府—朝阳路—玫瑰园—疾控中心—阳春四中—交警大队(主楼)
地址: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1号交警大队主楼
联系电话:0662-777760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公交车路线:2路公交车 汽车总站—朝南路—市政府—朝阳路—玫瑰园—疾控中心—阳春四中—交警大队(主楼)
地址:阳春市春城府前路144号阳春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662-772632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公交车路线:2路公交车 汽车总站—朝南路—市政府—府前路—阳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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