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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夫妻投靠入户攻略
一、政策概述
夫妻投靠入户是指夫妻一方户口在阳春市,另一方非阳春市户籍,通过投靠方式将非阳春市户籍配偶户口迁入阳春市的行为。根据相关政策,夫妻投靠入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与阳春市户籍居民结婚满两年; 2. 申请人在阳春市有稳定住所; 3. 申请人和阳春市户籍居民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阳春市户籍居民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 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阳春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
3. 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4. 办理户口迁移: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领取户口簿: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完毕后,申请人可领取新的户口簿。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举报 -
阳春市夫妻投靠入户指南
一、办理对象
申请户口迁移的人员
二、办理条件
投靠人已实际在我县居住、生活或工作,且配偶在我县有固定住所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
4、本市内迁入农转非的须提交《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市外迁入的一律须提交《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四、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签署意见报县公安局审核;
3、县公安局接到上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户口准迁证》;
4、申请人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市外)、户口簿、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3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八、办理地点
阳春市各公安局地点一览
地址:阳春市东湖广场会展中心南楼投资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662-776617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路线:1路公交车,火车站妇幼医院名树公园阳春五中青石桥中心广场朝南路汽车总站阳春二中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1号交警大队附楼阳春市公安局服务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662-7778192 0662-77771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公交车路线:2路公交车 汽车总站—朝南路—市政府—朝阳路—玫瑰园—疾控中心—阳春四中—交警大队(主楼)
地址: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1号交警大队主楼
联系电话:0662-777760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公交车路线:2路公交车 汽车总站—朝南路—市政府—朝阳路—玫瑰园—疾控中心—阳春四中—交警大队(主楼)
地址:阳春市春城府前路144号阳春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662-772632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公交车路线:2路公交车 汽车总站—朝南路—市政府—府前路—阳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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